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嗑CP只嗑长情的,20年前的X Japan,20年后的元与均棋,坚定的年下玩家~wb:smyoshiki

【元与均棋】渴望永生 06

夜访吸血鬼au,周更。

嘎-莱斯特,⭕️-路易,🌲-克劳迪亚(别担心,🌲是正牌攻!)

嘎⭕、均棋,算all⭕吧,全是年下!情节上十分不严谨,地理、历史方面一概胡说八道,请勿考究。

  

  (六)

        阿云嘎带着徐均朔找到一家还开着门的裁缝店。老板娘看到一个华丽高雅的男人带着一个虽然长得不错但穿得破破烂烂的男孩进门,张口就让给男孩裁制新衣,一脸不情愿地说自己已经要关门了,但在阿云嘎拿出一袋子金币之后立刻变脸如翻书,笑容满面地把徐均朔请进了里屋,仔仔细细地为他量尺寸,没有一点嫌弃的表情。唯一不方便的是店里光线不足,不得不把所有的煤油灯都拿到试衣间,昏黄的灯光晃得她眼都要花了,忍不住抱怨:“你们为什么不能白天来呢,晚上太黑了,我看不清,需要再亮些。”

“白天我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阿云嘎转身去外间寻找蜡烛,“我去帮你拿蜡烛。”

“嘶……”老板娘不小心被剪子戳到了手,一滴血珠渗了出来。

徐均朔的视线里瞬间被那滴鲜血占据,他刚完成转变,正是最需要鲜血的时候,一种难以抑制的饥饿感控制了他。他情不自禁地抓起老板娘的手,像是一只帮人类舔舐伤口的幼犬一般吸了上去,老板娘先开始还觉得这个孩子好乖好好听话,直到清脆的“咔嚓”一声响起,整只手指几乎被徐均朔咬断……老板娘在死亡的前一刻无比后悔自己为了贪图一袋金币而让这两个男人进门的决定,然而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阿云嘎拿着烛台进来的时候,徐均朔正吸得起劲,看到阿云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慌忙地把老板娘的尸体扔开,像个做错事的学生一般等着老师批评。

而阿云嘎并没有责怪他,正相反,他表现得非常高兴。

“小子,你生来就该做吸血鬼,和郑棋元完全不同。”他走进徐均朔,仔细地看了看他的嘴边,“让我看看,很好,喝的很干净,这才是我们吸血鬼应该的样子。当然,记住一件事,一定要在她咽气之前、在血冷掉之前停下。”

“为什么?因为热的血比较好喝吗?”

“第一口热血当然最美味,死人冷却的鲜血可不仅仅是难喝那么简单,它是有毒的,喝了会要我们的命,记住了吗?”

徐均朔点头表示记住了,一副好学生的模样。他们那样的贫民窟,死亡可以说是司空见惯。每天总有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的人,自然的、非自然的。杀人这种事情,他也不是没见过,他们这样的出身,为了生存,什么都干得出来。只是对于其他人来说,杀人是为了夺取钱财去买食物;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杀人成为了获得维持生存来源的唯一手段。

阿云嘎对于这个学生表示很满意,同时他们也因此面临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裁缝已经死了,这个夜晚不太可能再找到一个开着门的裁缝店。好消息是徐均朔无师自通的掌握了吸血技能,吃饱喝足,不需要再出去寻找其他猎物。在店里随意拿了一套衣服给徐均朔换上,虽然不是那么合身,但已然与之前的样子判若两人,走在大街上不会有人认为徐均朔是那个贫民窟里快要饿死的孩子。

“小子,下次不能再这么随意杀人了,要有选择的寻找对象懂吗?”出了店门,阿云嘎理了理领子,对徐均朔说。

夜晚的大街上冷冷清清,两个人虽然穿得不多却不觉寒冷,散步一般悠闲。

“你杀的人都是有选择性的?”徐均朔有些好奇。

“当然,你以为我在大街上逮谁吸谁吗?我杀的都是有罪的人。”阿云嘎抬头看了一眼天边的圆月。

“你怎么知道他们犯过罪?你跟踪他们?”徐均朔更好奇了,为了填饱肚子要这么大费周章吗?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用这么傻的办法。很简单,因为我的天赋技能还有读心术。”阿云嘎想到了什么,低笑了一声,“郑棋元遇见你的那天晚上,跟我大吵了一架,因为我带回家两个男妓并且杀了他们。其实在他们来勾搭我的时候,我就读到了他们的心思,他们前些日子勾引了一个水手,玩仙人跳抢劫了他,打算在我这里故技重施呢。可惜他们运气不好,遇到了我。”

“我也会有这种技能吗?”徐均朔像个不耻下问的三好学生。

“我们每个人的技能都不同,有些技能是有可能锻炼出来的,读心术却是天赋的,你可以盯着他们的眼睛,试试看能不能读到想法。其实有些罪犯甚至不用读心术也能分辨,人类肮脏的欲望,眼睛是藏不住的。”

“那你也能读到我和棋元哥的思想吗?”

“很可惜,读心术对同类无效。”阿云嘎耸了耸肩。

徐均朔低下头,庆幸阿云嘎无法看透自己的内心,他对郑棋元的喜欢,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当他们回家的时候,郑棋元已经给徐均朔准备好了棺材,他仍记得自己变成吸血鬼的第一晚不得不和阿云嘎同睡一棺的尴尬,徐均朔已经16岁了,想来一定会需要自己独立的棺材。

徐均朔乖乖地向郑棋元和阿云嘎道晚安,轻巧地钻进了自己的棺材,完全没有一点心理障碍的样子。徐均朔仰面躺着,黑暗中显得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就那么看着郑棋元帮他把棺材盖子盖上。徐均朔没有睡着,始终睁着眼,眼前没有星空,只有漆黑棺材板,像黎明来临之前的最黑暗的夜色。他知道阿云嘎和郑棋元分别进入了自己的棺材,他们马上都会沉沉睡去,太阳就快要升起,甚至听得到露珠从草尖滴落的声音。在太阳穿出地平线的前一刻,徐均朔掀开自己的棺材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钻进了郑棋元的棺材。

郑棋元吓了一大跳,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便被徐均朔紧紧抱住,徐均朔的力气不小,差点把他勒得背过气去。

“朔朔,你怎么过来了?睡不着吗?”

“棋元哥,我害怕,我不想一个人睡在棺材里。”虽然徐均朔个子不小,却努力缩小自己,把头埋进郑棋元的胸前,声音闷闷的,仿佛要哭出来。

郑棋元抚了抚徐均朔的背,暗道毕竟还是个孩子,才变成吸血鬼的第一天就让他自己睡棺材是过于残忍了些,而且太阳已经升起,他也不可能把徐均朔轰出去。

“不嫌挤的话,今天你就在这睡吧。”郑棋元想挪动一下给徐均朔腾出空间,却发现自己像被一只八爪鱼缠住,丝毫动弹不得。这是个多么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啊,他不免想起自己的弟弟郑艺彬,也曾经是那样全心全意地依赖自己,一颗已经不会再跳动的心脏,仿佛被醋浸泡,泛起了酸酸涩涩的滋味。

郑棋元以为徐均朔这么大的少年,很快便不会愿意再跟他挤在一个棺材里睡,但徐均朔对他的依赖超乎了想象。每天徐均朔都会卡在黎明的前一刻这个微妙的时间来到他的棺材,紧紧地抱着他才能睡去。郑棋元每次都要教育一番,让他早日学会独立。徐均朔答应的好好的,排着胸脯保证明天一定会自己睡。然而明日复明日,他依然故我地在每天同一时间钻进来,郑棋元只能无奈地习惯了两个人一起睡这件事。

太阳落山后郑棋元比徐均朔醒得更早些,每每看到睡梦中的徐均朔即使松开了怀抱,手指也总会下意识地缠住自己的一缕头发。他的指甲剪得很整齐,不像阿云嘎有尖利的指甲。郑棋元曾经想要解开缠住自己头发的手,但无论如果都解不开,只好放弃。他渐渐习惯了等徐均朔钻进来才入睡,渐渐习惯了等待徐均朔醒来,亲热地搂着自己说“早安”,渐渐习惯了徐均朔睡着时吹在脸颊边的气息……不知不觉间,习惯了徐均朔对自己的一切依赖。


“叩、叩。”

郑棋元敲击桌面的声音唤回了金圣权的神智,他才意识到自己听得太过入迷,手机已经发出了低电量警告。手忙脚乱地插上充电宝,金圣权忍不住问出了一个他在这个故事中很在意的问题:“阿云嘎做这些,是为了留住你?”

“也许吧。他了解我,知道我会把所有对弟弟的爱都转移到均朔的身上。”

郑棋元说的平静,金圣权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不和谐之处。

“所以那个时候,你是把你男朋友当弟弟看的?”金圣权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

“当然,我当均朔还是个孩子。不仅我,阿云嘎也只把他当个孩子看待,在他身上花了很多心思,把所有杀人的本领都毫无保留地教给了他。比起我,也许他觉得均朔和他更像同类伙伴。”


阿云嘎没有看错徐均朔,他像是个天生的杀手,行事干净利落,天赋的读心术技能使他更加如虎添翼。杀人的时候,他不会纠结,没有怜悯。在他学会玩弄猎物之前,他们死得很迅速,很快,他便不再满足于让有罪之人毫无痛苦的死去,他渐渐学会延长杀人的快感,并享受其中,并且不拘泥于形式。

徐均朔看着商店里款式华丽繁复的女装出了会神,精致的蕾丝,漂亮的帽子,橱窗的玻璃上倒映出了他的身影,宛若一个妙龄少女。郑棋元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吗?他隐约记得听郑棋元提起以前曾经有过妻子。他突然涌起了一丝好奇,如果自己穿着这些站在郑棋元面前,郑棋元会是什么反应。

店老板看到一个穿着很普通的男孩子走进店里,瞥了一眼便继续干手里的活,即使这个男孩想买衣服给心爱的女孩,这个店里的礼服也没有他能买得起的,老板不屑地想。在看到少年随意地伸手去碰那件贵族定制的全蕾丝高级礼服裙时,粗鲁地出言制止:“不买就别动,碰脏了你可负不起责任。”

徐均朔转头看向老板,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嘴角挑起一个妖异的弧度,许是灯光的缘故,竟感觉他原本黑曜石般的眼睛竟然泛起了一抹紫色。强烈的危机感瞬间笼罩了老板的心头,一个并不高大的少年而已,却让他只想后退逃走。少年的眼神很奇怪,像是看着一桌并不美味但异常丰盛的食物。而当他发现自己无法动弹的时候,一切都晚了,尖锐的牙齿破开他的皮肤,切入他的血肉,死亡的危机如此真切,他却只能真实地感受着、缓慢地死去。

为什么是我?当他肥胖的身躯倒在地上,痛苦地抽搐时,始终想不通这个问题。

“你知道你为什么会死吗?因为你的贪婪。你不想付工钱,便冤枉你的工人偷窃,你明知道那个小工是孤儿,无家可归,你却还是克扣了他的工钱,就那样把他赶出去。”

徐均朔冷冷地解释给尸体听,然而他已经一动不动,无法再听到任何声音。离开的时候,徐均朔穿着那套最显眼的华丽衣裙,半透明的布料上用华贵的银丝线绣满了花朵,优雅中带着一丝诱惑,裙子也是白色蕾丝的,层层叠叠。随便在店里找到顶假发,再戴上帽子,瞬间变身为一个娇俏的少女。

郑棋元打开家门的时候,就看见这样一个徐均朔斜靠在客厅的沙发上。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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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来晚了,我对不起大家,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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